財產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答:(1)貨幣資金的清查方法
現金的清查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來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然后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及盈虧情況.
銀行存款的清查通過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查明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
(2)實物的清查方法
在財產物資存放現場實地盤點確定其實存數.
(3)往來款項的清查方法
往來款項的清查一般采用發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即對賬單法.

在會計實務中財產清查有哪些分類?
答:財產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被清查的對象和范圍,可以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時間,可以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對屬于本單位或存放在本單位的全部財產物資進行的清查.需要進行全面清查的情況通常主要有:年終決算之前;單位撤銷、合并或改變隸屬關系前;中外合資、國內合資前;企業股份制改制前;開展全面的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前;單位主要領導調離工作前等.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據需要對部分財產物資進行盤點與核對.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內容(流動性較強的資產):現金應每日清點一次,銀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銀行核對一次,債權債務每年至少核對一至兩次,各項存貨應有計劃、有重點地抽查,貴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三)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進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四)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
(1)更換出納員時,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所進行的清查;
(2)更換倉庫保管員時,對其所保管的財產進行清查;
(3)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時所進行的清查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關于在會計實務中財產清查的方法有哪些以及財產清查有哪些分類的問題,上述文章列舉出了四種類別,并一一進行了說明.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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