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賬戶因匯率產生的收益要交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第二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第三十九條 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準予扣除.
上述兩條是相對應的,對于貨幣性資產產生的匯兌損失可以稅前扣除,產生的匯兌收益也是要并入收入總額計征企業所得稅的.

外匯發生匯兌損益時怎么做賬?
答:售收入應按月初的匯率入帳,因此如果月初的匯率如果與預收帳款的匯率有變動則需要調整匯兌損益.
匯兌損益亦稱匯兌差額,就是由于匯率的浮動所產生的結果.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兌換業務和期末賬戶調整及外幣報表換算時,由于采用不同貨幣,或同一貨幣不同比價的匯率核算時產生的、按記賬本位幣折算的差額.簡單地講,匯兌損益是在各種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過程中,因采用不同的匯率而產生的會計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異.
銀行扣除美元賬戶手續費時,
借:財務費用--銀行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月末調整匯兌損益,虧損時,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
盈利時,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益(紅字)
外幣賬戶因匯率產生的收益要交稅嗎?此外,匯兌損益時外匯買賣發生日得匯率與年終結算是的匯率之間的差額才產生的,現在你知道上述問題要怎么做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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