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樣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

2019-01-08 14:0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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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發票的后果和嚴重性,小編就不多說了,防患于未然,我們要做的就是規避風險,今天會計學堂的小編就帶領大家來學習:怎么樣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供大家學習參考.

怎么樣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

答:1、提高防范意識,重視虛開發票問題

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一定要自業務發生之初就建立防范意識,著重是要關注對方銷售業務的真實性、發票的真偽、發票來源的合法性、納稅人的資格等,關注對方的業務活動是否符合一般的經營常規.不管是什么業務,務必要確保取得發票的合法性,否則寧可放棄這筆業務,另辟其他購貨途徑.

2、盡量通過銀行賬戶支付貨款

一些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使用現金進行交易,這種付款方式有可能會造成開票是A企業,而實際收款卻是B企業,即使是虛開發票也很難發現.納稅人通過銀行賬戶劃撥貨款,將來一旦發生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向稅務機關提供銀行轉款單據,這是真實付款的證據,可以用作定性為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重要證據之一,盡量爭取從輕處理,避免加重處罰.

3、落實發票內容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企業發生業務,納稅人應當要求供貨企業提供相關的資料,然后把供貨企業的稅務登記證、一般納稅人的申請認定表、發票領購簿、開具的發票、出庫單、提供的收款銀行賬戶、入庫的賬簿及憑證等資料綜合起來進行比對.

4、疑點發票向稅務機關求助、查證

納稅人如果對取得的發票存在疑點,應當暫緩抵扣有關進項稅金,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求助、查證,稅務機關可以利用金稅工程系統中的協查系統,向供貨方企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發送協查函,請對方稅務機關進行調查,落實發票的性質、來源和業務的真實性.

怎么樣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

受票企業怎么樣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

對于受票企業而言,取得發票意味著從上游購進商品或接受服務并支付款項.因此,審查發票合規需要納入供應商管理工作之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受票方納稅人取得的同時符合三個條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受票企業要在以下三個方面加以注意,確保符合39號公告"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要求:

一、發生真實交易

企業確實購進了商品或接受的服務,而且供應商是開票企業,而不能是冒充開票企業名義的業務員或開票企業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企業需要注意:鑒于開票企業與冒充其名義的業務員之間可能惡意串通以隱瞞開票人與實際供應商不一致的情況,受票方不能僅取得業務員提供的,加蓋開票人印鑒的介紹信等證據,而需要通過去電、去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開票企業核實,并注意留存相關證據.

二、付款與交易一致

以下兩種情況均符合要求:一是企業確實向開票方支付了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款項,即嚴格意義的"三流一致".為證明這一點,企業需要采用可靠的,可追溯資金流向、事后可取證的結算方式,如對公賬戶之間銀行電匯或轉賬票據,盡量避免用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二是雖然企業不是向開票方支付款項,但有證據證明開票方已取得了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關于何謂"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39號公告無明確規定,但可參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一)第45條中的規定:"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可見索取銷售款項憑據應為可以證明到期債權的書面合同.因此,企業發生大額交易時需要注意與開票方簽訂書面合同以防范風險.

三、發票信息一致

企業購進商品或接受服務,其品名、數量、金額應當與發票記載一致,如何發票記載內容與已訂立的書面合同不一致,應盡可能及時修改合同.如果同一批次購買貨物或服務種類較多,應當分別開具發票,或者取得開票方在防偽稅控系統中打印的銷售清單.

怎么樣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上文小編從兩個角度為大家做了講解,不知道你理解了多少?如果還是不能全部掌握也不要著急,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可以幫助你解決困惑,只需要在線提出問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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