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銷售增值稅普票怎么抵扣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如果超市銷售蔬菜,也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水果批發環節不免征增值稅.
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于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因此,從事蔬菜干制品的企業,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但是,各種蔬菜罐頭不屬于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因此,生產加工蔬菜罐頭的企業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對于既銷售蔬菜,又銷售水產品的企業,如果企業能將銷售蔬菜和水產品的銷售額分別核算,即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反之,則不可以享受.

自產農業產品納稅人如何領購、開具發票
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稱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品"免征增值稅.《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從事自產免稅農業產品的納稅人只能領購、開具普通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0〕第22號)(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三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這改變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辦法》(國稅發〔1994〕59號)(已廢止)第三條規定"由于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全部銷售免稅貨物的企業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規定.自產免稅農業產品銷售額屬于免稅銷售額的范疇,因此從2010年3月20日起自產免稅農業產品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必須全部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會計學堂小編特別提醒:廣大蔬菜批發零售商、個體戶,繳納稅款、開具發票一定要到稅務所、正規代征點辦理.如果遇到亂收稅的情況,請撥打舉報電話12366,維護自身權益.以上就是關于蔬菜銷售增值稅普票怎么抵扣的處理方式,大家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隨時與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進行溝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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