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稅前扣除的所得稅怎么處理

2019-03-04 15:1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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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借款就會想到利息,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也不管是借出還是借入。但是,大家對于借款利息稅前扣除的所得稅怎么處理是否清楚呢?不清楚也沒關系,請跟上會計學堂小編的步伐。

借款利息稅前扣除的所得稅怎么處理

根據稅法的規定:

1、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自然人個人取得的利息所得,應當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單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因此,企業向自然人股東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借款本金在企業注冊資本50%以內的部分,其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規定利率計算的利息支出部分、以及超過規定借款本金而發生的利息支出部分,不得扣除。同時,企業應當就向自然人支付的利息支出(指實際支付的數額,包括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準予扣除的部分和不得扣除的部分)按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款利息稅前扣除的所得稅怎么處理

關聯企業之間借款利息的扣除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財稅〔2008〕121號文件規定: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例如,某企業注冊資金2000萬元,其中有關聯方企業的權益性投資1000萬元。又向其借款(債權性投資)3000萬元,支付利息只能按2∶1的比例確認,只對2000萬元發生的利息可以扣除。而且同樣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注意不得扣除的三種情況:

1、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多付的利息不得稅前扣除,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融通資金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按照合理方法進行調整。

2、債資比例超過規定標準的利息原則上不允許稅前扣除,債資比例超過規定標準不得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實際支付給各關聯方利息占關聯方利息總額的比例,在各關聯方之間進行分配。企業資金的籌集分為權益資金和債務資金兩種籌集方式。相應地,投資人的對外投資也可以分為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兩種方式。

3、投資者未到位投資所對應的利息不允許稅前扣除,如果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則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中相當于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因不屬于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所以是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

借款利息稅前扣除的所得稅怎么處理和關聯企業之間借款利息的扣除處理方法,會計學堂小編已經整理好了,供大家參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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