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可選擇轉登記的納稅人范圍是什么?

2019-03-12 15:4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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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可選擇轉登記的納稅人范圍是什么?由于個稅總局在小規模免征增值稅的有關政策里面,有一個很重要的內容,那就是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問題,小規模納稅人的標題提高到500萬時,就有一些企業想將自己議案納稅人轉為小規模,這個也是可以的,具體的請看下文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這個內容!

2019年可選擇轉登記的納稅人范圍是什么?

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可選擇轉登記的納稅人,涵蓋包括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在內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19年還可以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解讀第五條: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問題

2018年,將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至500萬元時,允許此前按照較低標準認定(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此次提高增值稅免稅標準至10萬元,相當于年銷售額12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都可以享受免稅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有一般納稅人提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以享受免稅政策的訴求。為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稅收減免政策,公告明確一般納稅人如果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可在2019年度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后可享受免稅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曾在2018年選擇過轉登記的納稅人,在2019年仍可選擇轉登記;但是,2019年選擇轉登記的,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也就是說,2019年,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是可以繼續選擇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但前提是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

2019年可選擇轉登記的納稅人范圍是什么?

那么,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

根據最新政策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0號)的相關規定,2019年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

條件一: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

條件二:僅僅限于商業或者工業等非營改增行業,也就是凡是營改增的行業一律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條件三: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就已經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5月1日以后新登記的一般納稅人,不屬于可轉登記的范圍。

條件四:必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019年可選擇轉登記的納稅人范圍是什么?就是在轉登記前的12個月累計銷售額沒有超過500萬的一般納稅人就可以轉為小規模,這個轉換時有一定的條件的,上文的政策解讀中介紹了四個條件,需要都滿足才行呢,更多財稅政策最新消息,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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