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在發票的備注欄里能否作為報銷憑據

2019-06-10 16:1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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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在發票的備注欄里能否作為報銷憑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車船稅在發票的備注欄里能否作為報銷憑據詳情請看會計學堂小編下面的文章。

車船稅在發票的備注欄里能否作為報銷憑據

答:依據《關于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1號)的規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根據以上政策、問題和發票信息,車船稅在備注欄里可以作為報銷憑證,但是應按照51號公告的規定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的相關信息。

車船稅在發票的備注欄里能否作為報銷憑據

車船稅在發票備注欄可以進項抵扣嗎?

答:車船稅在發票備注欄不可以進項抵扣,但可以作為報銷憑證。

依據《關于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1號)的規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

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根據以上政策、問題和發票信息,車船稅在備注欄里可以作為報銷憑證,但是應按照51號公告的規定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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