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讓持有的新三板股份交什么稅?
營改增前,股權轉讓不征營業稅,說明股權轉讓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營改增后,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于有價證券,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有關規定,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也不征收增值稅。
新三板企業股權轉讓,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關鍵是判斷新三板企業股權是否屬于屬于有價證券,若屬于有價證券就要繳納增值稅,否則,就不需繳納增值稅。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89號)規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為非上市公眾公司。
《關于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6號)規定,非上市公眾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以上規定,新三板掛牌企業屬于非上市公眾公司。顯然,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權不屬于有價證券,新三板企業股權轉讓應不繳增值稅。
但《國務院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統籌協調,為中小微企業利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市場建設中涉及稅收政策的,原則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資者的稅收政策處理。可見,新三板企業股權轉讓應按上市公司股票轉讓的增值稅政策執行。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有關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減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應按“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因此,新三板企業股權轉讓應按上市公司股票轉讓的增值稅政策執行,按“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什么是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于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
1、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持份轉讓,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中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一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轉讓,實際包括已繳納資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也包括那些雖然認購但仍未繳付股款因而還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是指以股票為載體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2、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多是以書面形式來進行。有的國家的法規還明文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甚至以特別的書面形式(公證)來進行。但以非書面的股權轉讓亦經常發生,尤其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轉讓,通過非書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進行。
3、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即時股權轉讓,是指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或者受讓款的支付即進行的股權轉讓。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條件的股權轉讓,為預約股權轉讓。中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為規避此項法律規定,發起人與他人簽署于附期間的公司設立1年之后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與他人簽署附期限的股權轉讓協議,即屬于預期股權轉讓。
綜合以上來說,如果新三板企業在進行股權轉讓時,雙方也一定要在股權轉讓時,一定要先進行協商和溝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果后期遇到什么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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