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彌補虧損怎么做賬?
納稅調整指的就是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法不一致地方,才需要納稅調整。
貴公司經過納稅調整,原來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虧損,經過納稅調整11514.29元后,應納稅所得額仍然是虧損的話,不需要進行賬務處理,只是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做納稅調整,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超過五年的沒有彌補完畢的部分,在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中彌補。
如果經過納稅調整11514.29元后,應納稅所得額為正數的話,
計提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調整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填報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于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填報。
二、填報依據及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填報本納稅年度及本納稅年度前5年度發生的稅前尚未彌補的虧損額。
三、有關項目填報說明1.第1列“年度”:填報公歷年度。第1至5行依次從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為申報年度。2.第2列“盈利額或虧損額”:填報主表的第23行“納稅調整后所得”的金額(虧損額以“-”表示)。3.第3列“合并分立企業轉入可彌補虧損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企業合并、分立允許稅前扣除的虧損額,以及按稅收規定匯總納稅后分支機構在2008年以前按獨立納稅人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尚未彌補完的虧損額。(以“-”表示)。4.第4列“當年可彌補的所得額”:金額等于第2+3列合計。5.第9列“以前年度虧損彌補額”:金額等于第5+6+7+8列合計。(第4列為正數的不填)。6.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實際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填報主表第24行金額,用于依次彌補前5年度的尚未彌補的虧損額。7.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實際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金額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計數(6行10列的合計數≤6行4列的合計數)。8.第11列第2至6行“可結轉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填報前5年度的虧損額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數據依次彌補后,各年度仍未彌補完的虧損額,以及本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11列=4列的絕對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報)。9.第7行第11列“可結轉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合計”:填報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計數。四、表間關系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彌補虧損怎么做賬?一般企業在年末進行匯算清繳時把年報企業所得稅的報表填制清楚即可。如果出現了虧損就進行抵扣,抵扣之后還是有虧損的話,那么就不要走賬了,留今年進行抵扣,只要在結轉年限五年內抵扣完。在會計學堂網上關于企業虧損的文章有很多,大家感興趣的可以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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