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清單可以自己做嗎
答:發票清單必須從開票系統中開具打印,不可自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二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也就是現在的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服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所以,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清單,明確規定必須從系統開具,你自己用你Excel或者公司銷貨系統打的清單都不得行.
如果這種做,開票方是不按規定開票要被處罰,受票方是接收的不合規發票,面臨不得抵扣等稅務風險!
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單可以用A4紙代替嗎?
答: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單可以用A4紙代替.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
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因此,只要與防偽稅控系統打印的格式一致,使用A4紙打印是有效的.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擴展資料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看完本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發票清單可以自己做嗎的問題已經有了答案,國家明確規定,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清單,必須從系統開具,你自己用你Excel或者公司銷貨系統打的清單都不得行奧,大家要記住奧,以后工作中不要做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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