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成本是否可以暫估
已經發生,沒有取得發票可以做暫估處理.發生多少入多少,沒有發生的可以計提出來.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暫估,是指按照現行會計準則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謹慎性的質量要求,在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中,一種與預計負債不完全相同的業務.暫估也是指本月存貨已經入庫,但采購發票尚未收到,不能確定存貨的入庫成本.
企業發生的各項勞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建造承包商對外單位、專項工程等提供機械作業(包括運輸設備)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機械作業"科目.

費用暫按成本核算匯算清繳時如何處理
由于實際支出已經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被充提供有效的成本費用憑證,為此《 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中第十三條、第十四條進行了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補開、換開后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通過上文對勞務成本是否可以暫估的講解,我們了解到勞務成本可以在企業預繳所得稅的時候進行暫估.需要注意的是,在會算清繳的時候要提供相應的憑證.根據上文小編建議大家一定要在理解中記憶,以免再碰到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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