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有:
重大關聯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人達成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后,提交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
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提議召開董事會;
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
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獨立董事的作用是什么
獨立董事的作用: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獨立董事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并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獨立董事制度是什么?
獨立董事制度是在董事會中設立獨立董事,以形成權力制衡與監督的制度.最早發端于美國.在美、英等國公司法確定的公司治理結構中,公司權力機構僅包括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無監事會之設,獨立董事在實際上行使了決策和監督并重的職能.
獨立董事制度是指在董事會中設立獨立董事、以形成權力制衡與監督的一種制度.
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責.
獨立董事是什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有哪些?對于這兩個問題,相信大家在學習過小編 本文的分享之后,應該就有所了解了.獨立董事與董事會的董事是有一定的區別的,獨立董事是不是公司的股東,且對公司的事務有獨立判斷權,更多詳情,大家自行學習吧.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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