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最后是公司承擔如何做賬
計提工資的時候,就要按應發工資+個稅來計提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工資+個稅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工資+個稅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

哪些情況不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規定,如果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可以不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因此,如果您確認您2020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是有退稅的,且不想退稅的,可以不做個稅匯算清繳(也就是說可以不在個稅APP進行操作).稅務局發的提醒短信是針對尚未辦理個稅匯算清繳人員的提醒,不帶有強制性.
不過,從個人權益保障及熟悉個稅APP功能板塊及流程的角度,且個稅APP操作也比較簡單,建議您可以自主操作一下,了解個稅匯算清繳的流程,確認匯算后確認是屬于可以不做匯算清繳的情形(如退稅或補稅不超過400元)后在選擇是否個稅匯算.
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有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個稅最后是公司承擔如何做賬?通過上文小編老師講解的相關資料介紹,針對公司幫助員工承擔個人所得稅費用,在賬務上往往是將其計入對應的部門費用科目核算的,并且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處理,上文對此分錄都有介紹,如果你們還有什么問題,都是可以來本網站上進行免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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