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貼現業務支付如何做賬?
承兌匯票貼現的會計分錄
(1)收到承兌匯票的賬務處理: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承兌匯票在外面貼現,收到現金的賬務處理:
借:庫存現金(貼現后收到的現金)
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貼現收取的利息)
貸:應收票據
承兌匯票指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并經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付款人承兌以后成為匯票的承兌人.經購貨人承兌的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稱"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怎么兌現?
(一)持票人提示付款
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匯票到期日起十日內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對異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應匡算郵程,提前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開戶銀行不予受理.
(二)付款
付款是指票據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時按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行為.
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定日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具體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承兌或絕拒承兌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持票人依照《票據法》規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應當在見票當日足額付款.
以上整理的資料信息,就是我們關于"承兌匯票貼現業務支付如何做賬?"這一問題的詳細說明.承兌匯票貼現業務會有兩部分,大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對應的財務處理信息.除此之外,小編還具體說了一下銀行承兌匯票的具體操作,僅供參考!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