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賬務處理怎么做?
視同銷售的會計分錄
1、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視同銷售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視同銷售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視同銷售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視同銷售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視同銷售的進項票可以抵扣嗎?
除開不可抵扣的情況之外,其他視同銷售的進項票是可以抵扣的.
不可以抵扣的情況是:
不可以抵扣的項目政策依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視同銷售賬務處理怎么做?通過上述資料內容,現在大家都知道視同銷售賬務處理是怎么做的了吧!視同銷售的行為也會分幾種,在進行財務處理的時候,核算的會計科目都會有一定差異,這些大家要注意.至于視同銷售的進項票能不能抵扣,也是要情況而定的,有的情況是可以抵扣,有的則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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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