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必須做嗎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指的就是居民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在減除納稅年度內已預繳的稅款,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的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辦并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1、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匯算.
二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不辦理個稅匯算清繳對個人的影響?
1、如果個人不按時進行個稅年度匯算清繳,稅務機關會進行催報催繳,情節嚴重的會被追責.
2、對需補稅但未及時結清稅款的個人,逾期匯算清繳會產生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而且可能被罰款.
根據《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不及時進行匯算清繳會在稅務機關留存不良記錄,影響個人信用.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并實施聯合記錄或者懲戒.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必須做嗎?對于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我們雖然不一定非要進行,但是如果在必須進行匯算清繳的范圍內,小編建議大家還是進行一下,以免造成影響.感謝大家,本文就分享到這里了,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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