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8年1月1日起,新會計準則下的物管費的賬務處理方式有下列幾種:
首先,物管費在合同簽訂時就應該計入期初應付款及其相應的累計預提攤銷。這種情況,期初應付款項目應該增加合同金額,累計預提攤銷項目應該增加合同金額的攤銷額,按期支付物管費時,把期初應付款及其相應的累計預提攤銷項目中相應金額減去,攤銷款非流動負債項目中增加相應金額;
其次,當物管費發生支付時,應付款及其相應的累計預提攤銷項目中減去相應金額,攤銷款非流動負債項目中增加相應金額;
最后,實際使用物管費的收支,應按當期支出計入本期費用,本期費用中相應金額增加,期末應付款及其相應的累計預提攤銷項目中減去相應金額;
上述是新會計準則下物管費的賬務處理方式,但各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單獨確定其賬務處理方式,以更好地反映企業活動及其經營狀況。
拓展知識:
物管費是指托管企業收取的管理物業、提供服務的費用,通常為按比例收取的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公攤費、綠化費等,其計算標準往往在合同中約定,企業應及時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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