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形資產包括商標、版權、專利權、特許經營權、內部品牌等。
商標是指標志、標識、符號和詞句、口號中的一種或多種用于進行商業活動而獲取利益的可識別的形象,通常是一段文字、設計圖案或者組合而成的圖形標識,由企業或商業組織申請注冊取得法定權利,用來辨別其產品或服務,具有無形財產權的性質。
版權是以著作為惟一形式表現的精神財產,是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權的一種客體權利,是著作權人直接擁有的,其內容包括:詩歌、小說、劇本、音樂、舞蹈、攝影作品等作品及其經形式完成的著作的稿件,其受法律保護的范圍不受限制,它是可以無限復制的無形財產財產。
專利權,是指授予專利權人經過專利申請成功而取得的一種依法享有的特定的專有權利,其受法律保護的范圍只限于專利權的有效范圍,即專利權的范圍是受限制的,一旦超出了專利權的有效范圍,就不再受法律保護,因此,它也屬于無形資產。
特許經營權,指授予企業或個人特許使用其他企業或個人所擁有的商標、技術等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及其他財產的權利,它是一種以政府或者企業與企業之間公開的或者秘密的協議所賦予的無形財產權利,受法律保護的范圍是受限制的,一旦超出特許經營的許可范圍,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它也屬于無形資產。
內部品牌是指企業在生產或經營活動中由于其本身擁有一定客戶群,服務質量、品牌形象和經營情況等比較穩定的產品或服務,注冊商標的形式投入使用。它是一種無形財產,也是企業價值體現的重要標志,具有可持續延續的價值。
拓展知識:無形資產的價值不但體現在商標、版權、專利權和特許經營權上,還體現在企業的員工知識、技能、信譽等方面,如果企業能夠有效地發揮這些資源,將會極大地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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