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銷售傭金計入應收賬款科目,應收賬款是企業記載已發出商品或提供服務,但尚未收回的現金或應付款項,包括銷售貨物、服務、借款、押金等收款未結清的賬款,是企業最有價值的流動資產。記載銷售傭金時,科目劃分應當放在應收賬款上,如客戶提供了傭金的收據,應從應收賬款科目來計入;如未能收到客戶支付的傭金收據,則應當在應收賬款科目上進行記賬,以表示未完成的銷售傭金。
具體步驟如下:
1.在記賬憑證的借貸方上記載銷售傭金的金額,借方記載“應收賬款”,貸方記載“銀行存款”;
2.在記賬憑證的摘要欄上記載銷售傭金的明細,如“應收賬款銷售傭金”;
3.客戶支付的傭金收據,應按實際情況填寫相關資料;
4.登記憑證后,在應收賬款科目記載銷售傭金,即可記載記賬。
拓展知識:
記載銷售傭金時,應根據傭金的支出情況進行分類,銷售傭金應劃分到應收賬款科目,而銷售代理傭金、采購傭金等應當劃分到其他應收款科目。同時,在填寫記賬憑證的摘要欄上應記載銷售傭金的明細,以便后期對銷售傭金進行核對。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