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外地預繳的教育附加費怎么處理呢?

2017-12-12 16:49 來源:網友分享
2100
外地預繳的教育附加費怎么處理呢,對于異地預繳增值稅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的處理方法,會計學堂給您帶來了本篇文章,同時還提供了一個案例供您參考,如下。

案例分析外地預繳的教育附加費怎么處理呢?

:首先,對于外地預繳的教育附加費,我們需要知道如下:

1、異地預繳增值稅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在建筑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以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應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預繳增值稅稅額×異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

2、如果異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和機構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存在差異,不需要補繳和不能申請退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3、不存在預繳的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在機構所在地抵稅費的問題

由于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的增值稅,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則在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時,已經將預繳的增值稅抵減了,也就是算的時候也就“抵減了預繳的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我們再來看個案例:

【案例分析外地預繳的教育附加費怎么處理】

A 某市建筑企業(一般納稅人)2016年8月在B省某縣提供建筑服務(非簡易計稅項目),當月分別取得建筑服務收入(含稅)4662萬元,分別支付分包款1332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132萬元),支付不動產租賃費用111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11萬元),購入建筑材料117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170萬元)。

1.在B省某縣的建筑服務應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當期預繳稅款=(4662-1332)÷(1+11%)×2%=60(萬元),在B省某縣繳納城建稅3萬元(60×5%),繳納教育費附加1.8萬元(60×3%),繳納地方教育費附加1.2萬元(60×2%)。

預繳稅款: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60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0

計提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8000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2000

繳納附加: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8000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2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

2.回到機構所在地A省某市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當期應納稅額=4662÷(1+11%)×11%-132-11-170=149(萬元),當期應補稅額89萬元(149-60),在A省某市繳納城建稅6.23萬元(89×7%),繳納教育費附加2.67萬元(89×3%),繳納地方教育費附加1.78萬元(89×2%)。

月末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600000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60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14900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490000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890000

貸:銀行存款 8900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068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62300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26700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78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62300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26700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7800

貸:銀行存款 106800

對于案例分析外地預繳的教育附加費怎么處理呢,看完本篇文章相信您應該明白了這一個問題的答案!更多關于會計方面的知識,希望您多加關注會計學堂!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如何做帳務處理呢?

    同學,你好、 你是要繳納的分錄嗎?

  • 一般納稅人 去外地預繳了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城建稅、地方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怎么做分錄呀用預繳的增值稅去抵減銷項稅額 怎么做分錄

    你好;? 借應交稅費 -預繳增值稅- 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費附加- 企業所得稅- 水利基金 貸銀行存款 ; 結轉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 -預繳增值稅?

  •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啥意思?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呢?

    5年前 教育費附加是國家為扶持教育事業發展,計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一些地方政府為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根據教育法的規定,還開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費”。 二者共同點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隨稅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業。 其區別是教育費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規模也教大。 地方教育費附加是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可能需報財政部備案),收入規模較小。 兩者主要不同在于: 1.從征收依據看,教育費附加是根據《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征收,主要是為了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根據我國《教育法》的規定,收入主要用于實施義務教育。 而地方教育附加,是地方政府根據《教育法》和財政部有關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可以決定開征的屬于地方政府性基金,專款專用。如《廣東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就明確規定,該收入專項用于包括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以及職業技術教育學校(含技工學校)擴大規模和改善辦學條件等,并對不同時期教育改革發展的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予以優先安排和重點保障,實現公共教育均等化建設目標。 2.從征收時間上看,教育費附加全國從1986年7月1日起就統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各地有的開征,有的沒開征。直到去年11月財政部公布《關于統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尚未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級財政部門應按照《教育法》的規定,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盡快研究制定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此后,廣東、上海等未開征的省、市決定自今年1月1日起開征地方教育附加。 3.從征收率看,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為2%。《通知》規定,已經財政部審批且征收標準低于2%的省份,應將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標準調整為2%。 4.從財政收入的角度看,各地征收的教育費附加收入不進入省級財政,但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要按固定比例與省分成,30%為省級收入繳入省級國庫,70%為市、縣級收入繳入市、縣級國庫。

  • 2016年12月預繳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以及水利建設基金,2017年補計提怎么做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費--城建稅等

  • 老師地產的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地方教育費附加、教育費附加算不算預征呢

    同學,你好 不算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