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營業執照規定,可以開票的項目由稅務機關或者其他有權機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營業執照上所列的經營范圍,僅僅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和企業向相關行政機關報備的 合法經營范圍。具體是否可以開票,需要向稅務機關確認。
可以開票的項目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改革委員會令》等各類國家規定,單獨出具某項政策性發票的項目,如增值稅進口貨物專用發票、國家重點扶持產業發展專用發票等;另一類是任何合法經營行為,都有可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但是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之前,仍然要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改革委員會令》等。
此外,當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時,還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企業營業執照要完整、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要正確,以及企業還需要填寫一份國家規定的申報表,用以申報當月銷售的商品種類及數量等。只有滿足了上述條件,企業才有資格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總之,營業執照上列出的經營范圍,僅限于法規許可的合法經營范圍,可以開票的項目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申報,并由相關有權機關確定是否可以開票。
拓展知識:目前國家對增值稅發票的管理,是采取了稅務機關和稅收征管企業共同發揮作用的協同監管模式,目的是加強對增值稅發票的管理,防止增值稅發票的濫用、洗票及偽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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