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稅負差異怎么算
在相同稅務情況下,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稅負差異顯著,核定征收的稅負率通常遠低于查賬征收。以年含稅銷售額400萬元、貨物進價200萬元(僅40萬元取得發票)、經營成本4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貿易類個體工商戶為例,兩種征收方式的稅負對比如下:
一、查賬征收的稅負計算
增值稅
計算方式:400萬÷(1+1%)×1%=3.96萬元
依據: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減按1%的優惠政策。
附加稅
計算方式:3.96萬×0.1%=0.004萬元
依據:區縣級附加稅率為10%(但實際計算中金額過小,四舍五入后忽略)。
個人所得稅
計算方式: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增值稅-經營成本=396.04萬(不含稅收入)-39.6萬(增值稅)-40萬(經營成本)=316.44萬元
實際稅率按35%計算,速算扣除數6.55萬:316.44萬×35%-6.55萬=104.20萬元
問題:由于僅20%的采購成本(40萬)取得發票,導致利潤虛高,個人所得稅大幅增加。
合計稅負
總稅額:3.96萬(增值稅)+0.004萬(附加稅)+104.20萬(個稅)=108.16萬元
稅負率:108.16萬÷400萬×100%=27.04%(原文提及實際為27.94%,可能因四舍五入差異)。
二、核定征收的稅負計算
增值稅
與查賬征收相同:3.96萬元(計算方式同上)。
附加稅
與查賬征收相同:0.004萬元(計算方式同上)。
個人所得稅
計算方式: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應稅所得率=396.04萬×5%=19.80萬元
實際稅率按20%計算,速算扣除數1.05萬:19.80萬×20%-1.05萬=2.91萬元
優勢:核定征收不依賴發票,未取得的采購成本不影響個稅計算。
合計稅負
總稅額:3.96萬(增值稅)+0.004萬(附加稅)+2.91萬(個稅)=6.87萬元
稅負率:6.87萬÷400萬×100%=1.72%。

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區別是什么?
1、征收依據的不同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下,查賬征收的征收依據是企業預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納稅人需要先自行計算并繳納稅費,在稅務機關查賬核實后再確定是否補繳和退還稅費;核定征收的征收依據一般是企業的收入總額和成本費用總額。
2、適用對象的不同
查賬征收適用于已經建立會計賬冊,且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的企業,同時企業需要如實反映其生產經營成果;核定征收適用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未設置賬簿以及收入憑證、成本資料、費用憑證殘缺不全導致難以查賬的企業。
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稅負差異怎么算?通過上文提及到的相關財務知識的學習,學員們已然知曉作為企業所得稅在選擇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后稅負差異的計算,這點小編老師還是非常相信的,因為在上文中都有通過案例進行詳細的介紹。當然,如果你們覺得小編老師闡述的內容還有什么不理解或者有錯誤的地方,小編老師都是建議你們可以來這里試試,在這里你們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請教老師,找到正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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