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停產待關閉土地該如何繼續攤銷處理?

2018-05-14 15: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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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停產待關閉的土地,應該怎么處理呢?是否可以繼續攤銷呢,其答案是肯定。本篇文章簡單的從兩個方面分析了這一個問題,分別是取得土地時與每月攤銷時,其具體的分析如下。

工廠停產待關閉土地該如何繼續攤銷處理?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1、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計入無形資產科目。

2、入帳后,自當月起,根據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年限(一般為70年,你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證上規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確定),分期攤銷計入企業管理費用。

3、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應當將尚未攤銷完的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同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講解,對于非房地產企業: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筑物合并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

工廠停產待關閉土地該如何繼續攤銷處理?

1.取得土地時: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2.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攤銷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工廠停產待關閉土地的攤銷處理,您現在知道了嗎?如果您是會計初學者,可以加入我們的會計學堂學員群,你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在里面發言,我們共同進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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