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怎么發放更節稅?
答:年度一次性發放,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個人所得稅法施行后,年終獎遭遇了個稅“臨界點”問題,易出現“多發少得”的情況。更有出現,企業多發1元,員工就要多交千元個稅。
那么,到底個稅的臨界點在哪里呢?年終獎的避稅區有多大呢?以17年為例子,適用稅率表如下

用員工當月工資收入超過5000元免征額的情況為例,若年終獎36000元,折算成每月3000元,適用稅率3%,那么應該交個稅36000×3%=1080元,實際得到年終獎=36000-1080=34920元。
年終獎若是多發1元會怎樣呢?年終獎36001元,折算到每月就會超過了3000,應該按照10%的稅率算,那么應交36001×10%-210=3390.1元,實際得到年終獎=36001-3390.1=32610.9元。少了34920-32610.9=2309.1元。
很明顯,多發了1元年終獎,到手反而少了2309.1元!
因此,本文整理了年終獎的6個避稅區域。只要按照臨界點來發,就可以節省不小個稅。


年終獎發放注意事項
1、因年終獎優惠政策一年只能用一次,對于2018年1-9月期間已經使用過年終獎政策的人員,2018年10-12月再次發放年終獎,按現有規定,不能享受年終獎個稅優惠。
2、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2019年開始實施,屆時個人所得稅是按年計算(年度扣減6萬的費用),年終獎政策在2019年之后是否能延續,目前尚未明確。保險起見,2018年年終獎在18年10-12月發放最節稅。
關于問題“年終獎怎么發放更節稅”解析如上。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自己想要咨詢我們的,可以直接在線向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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