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虧商品被盜會計分錄怎么寫?
商品被盜屬于財產清查中的盤虧,按會計準則,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核算過程分為兩步。
1、發現原材料被盜時
盤虧的原材料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貸記“庫存商品”。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處理。
2、上報管理當局處理時
盤虧的原材料,需報經管理層批準后才能作出處理。按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借記“其他應收款”,按“待處理財產損溢”余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按其借方差額,借記“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盤盈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存貨盤盈時首先應當記入借記“存貨”,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按規定手續批準后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貸記“管理費用”。
存貨的盤盈
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存貨,根據“存貨盤存報告單”所列金額,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裝物
低值易耗品
庫存商品等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存貨盤盈的處理。企業發生存貨盤盈時,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再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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