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項可以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

2019-04-27 16:2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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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福利費”這個科目,相信大家一定不陌生,主要是指企業對員工的福利支出,例如防暑降溫費,交通補貼等,但在現行的新的會計準則下面,其實已經取消了“應付福利費”這一科目,下面為大家講解下哪些事項可以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這一選題。

哪些事項可以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

1、新的會計準則已經取消了“應付福利費”這個科目,與原“應付工資”合并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而且包括了更多的內容。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原“應付福利費”反映在短期薪酬中的“職工福利費”項目中。

2、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向職工提供的生活困難補助、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支出。

哪些事項可以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

那么在現行的準則下,職工福利費的扣除比例是什么呢?

1、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可以扣除的職工福利費包括: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即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慣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2、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以上關于哪些事項可以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文中給大家做出了詳細的解答,不難看出,對于“應付福利費”現行用“應付職工薪酬”這一科目來代替,希望上述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有什么想要了解的,歡迎在線與我們會計學堂金牌答疑老師互動,獲取最優質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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