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異地工程的人員異地工作期間工資如何繳納個稅?

2019-05-15 12:09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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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異地工程的人員異地工作期間工資如何繳納個稅?一般情況下,跨省異地工程的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是實行代扣代繳的,由企業(yè)向工程的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下文供大家參考。

跨省異地工程的人員異地工作期間工資如何繳納個稅?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業(yè)跨省異地工程作業(yè)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依法代扣代繳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規(guī)定:

總承包企業(yè)、分承包企業(yè)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yè)、分承包企業(yè)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yè)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總承包企業(yè)和分承包企業(yè)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yè)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跨省異地施工單位應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業(yè)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向作業(yè)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凡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工程作業(yè)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跨省異地工程的人員異地工作期間工資如何繳納個稅?

建筑企業(yè)外地施工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1、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2、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3、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4、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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