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沒用完可以再領嗎 有時間限制嗎
每月發票領用量不能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供應量,具體什么時候領發票、每月領幾次、一次領多少,納稅人可以在限額內自己確定.發票不是必須用完之后才可以領,手里有空白發票也可以領新發票,但再次領用的加上手里剩余的,總量不能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持票量.比如:稅務機關核定用票量25份,納稅人可以每次領用10份,也可以領用5份,手里持有5份空白發票,再次領購時最多領20份,總數不超過25份.
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每月都可以領,但是不能超過稅局務給你定的發票數上限,而且會根據你上回買的發票的使用情況賣給你票,如果一個月一次就領了上限的數,這個月就不能領了,如果沒領到上限,用完后還可以領普通發票用完才可以買.

發票金額開多了怎么辦?
一、關于超面額開具專用發票問題
超面額開具專用發票,是指納稅人在專用發票"金額欄"逐行或合計行填寫的銷售額超過了該欄的最高金額單位.凡超面額開具專用發票的,屬于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的行為,購貨方取得這種專用發票一律不得作為扣稅憑證.
二、關于價格換算出現誤差的處理方法
納稅人以含稅單價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應換算成不含稅單價填開專用發票,如果換算使單價、銷售額和稅額等項目發生尾數誤差的,應按以下方法計算填開:
(一)銷售額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含稅總收入÷(1+稅率或征收率)
(二)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稅額=含稅總收入-銷售額
(三)不含稅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不含稅單價=銷售額÷數量
按照上述方法計算開具的專用發票,如果票面"貨物數量×不含稅單價=銷售額"這一邏輯關系存在少量尾數誤差,屬于正常現象,可以作為購貨方的扣稅憑證.
從上文我們了解到,每月發票領用量,領幾次和一次領多少都是納稅人可以在限額內自己確定的,不過要注意領用量不能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供應量就可以了,不知道大家都明白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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