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的相關計稅規定與賬務處理

2018-04-24 11:0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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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人員都清楚,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之和。那么,城建稅的相關計稅的規定是怎么說的,又該如何做賬務處理呢?你看完了本篇文章后,這兩個問題自然就可以解答了。

城建稅的相關計稅規定與賬務處理

:對于城建稅的依據,會計學堂整理了以下幾點:

1.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規定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2.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規定,被查補“三稅”和被處以罰款時,也要對其未繳的城建稅進行補稅和罰款。

3.“三稅”得到減征或免征優惠,城建稅也要同時減免征。(城建稅原則上不單獨減免。)

4.城建稅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城建稅的相關計稅規定與賬務處理

因此,對于城建稅的賬務處理,可以這樣操作: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會計學堂提醒您稅務人員提醒納稅人當企業發生免抵增值稅稅額時應按規定向稅務部門報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以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相信您這下應該清楚了:城建稅的計稅規定了。同時。,對于其賬務處理,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問一下我們的會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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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下列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稅務處理的表述中,符合稅法規定的是

    B(1)選項A: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隨增值稅同時免征;(2)選項CD:城建稅“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 小規模企業忘記計提城建稅的賬務處理

    您好,忘記了,就直接繳納的時候 借 稅金及附加 貸 銀行存款

  • 請問這樣的代開發票當時在稅務局己交增值稅和城建稅,個稅相關的處理

    你好,這是個人代開嗎?如果是的話,借營業外支出,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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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會計與稅務處理及政策梳理 一、會計處理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分為兩類:補償已發生費用和補償未來費用,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1. 補償已發生費用 總額法:直接計入“其他收益”(與日常活動相關)或“營業外收入”(與日常活動無關)。 例如:收到補助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收益/營業外收入”?。 凈額法:直接沖減相關成本費用。例如,沖減“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 2. 補償未來費用 收到補助時:確認為“遞延收益”。 例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遞延收益”?。 實際發生費用時: 總額法:按比例轉入“其他收益/營業外收入”。 凈額法:沖減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如“營業成本”“研發支出”等)?。 二、稅務處理 稅務處理的核心在于判斷政府補助是否屬于不征稅收入,需滿足以下條件(參考財稅)? 151號、財稅)? 87號): 1. 不征稅收入的條件: 資金撥付文件明確專項用途; 政府部門有專門管理辦法或要求; 企業單獨核算該資金及支出?。 稅務處理:收到時不納稅,但相關支出形成的費用/資產折舊不得稅前扣除?。 2. 應稅收入的情形: 若不符合不征稅條件,需在收到時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例如:收到1000萬元補助未滿足專項用途條件,需繳納25%企業所得稅(250萬元)?。 3. 收入確認時點(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第17號公告): 會計上分期確認收入的,稅務處理可選擇在“實際發生支出時”或“收到補助當年”確認收入?。 三、相關政策依據 1. 會計政策: 《企業會計準則》:遞延收益的分攤原則?。 2. 稅務政策: 財稅)? 151號:明確財政性資金一般需計入收入總額; 財稅)? 87號: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可作為不征稅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第17號公告:規范收入確認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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