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偽稅控開票系統內怎么作廢發票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中,作廢發票方法如下:
開票后,未抄稅,在發票系統里有作廢發票的功能,找到這張發票,直接點作廢就可以了。 如果開完后,進行抄稅處理了,發票不可以作廢,讓對方單位開拒收證明,在開票系統里做紅字,稅局申請紅字開具紅字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認真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發售、填開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3]785號)第四條規定:在未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或雖已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但購貨方已將專用發票抵扣聯報送稅務機關認證的情況下,銷貨方一律不得作廢已開具的專用發票。因此,對于你公司作為銷售方來說,作廢該發票是違反上述規定的。
你所在公司應該通知對方財務將已認證的進項發票在認證期做進項稅額轉出,同時報告對方稅收管理員作出適當處理。
《國家稅務局關于金稅工程發現的涉嫌違規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1]730號)第二條規定:目前,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發現涉嫌違規發票共分“比對不符”、“缺聯”、“抵扣聯重號”、“失控”、“作廢”、“缺紅字抵扣聯”等六種。
1、凡屬于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發現的上述涉嫌違規的發票,均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屬于“比對不符”、“缺聯”、“失控”、“作廢”的發票,應移交稽查部門處理。
所以,你公司所在國稅稽查局會根據相關規定,對你單位作出補交稅款并處罰款的處理決定。

常見的發票作廢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
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
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需要注意的是,開具專用發票填寫有誤的,應當另行開具,并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個字。
防偽稅控開票系統內怎么作廢發票的解答是否能解除大家心中的疑惑呢,發票作廢有不少知識點是需要掌握的,問題自然也多,新人尤其是零基礎的學員容易在這方面出問題,要及時解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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