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股東要繳個稅嗎?

2019-06-15 11:23 來源:網友分享
1870
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股東要繳個稅嗎,要分析的話,就要從不同類型的企業的在資本公積金的轉增股本的處理中所遵循的稅法來看,可見不會是一概而論的規則,本文如下。

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股東要繳個稅嗎

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將此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1、高新技術企業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并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2、上市公司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轉增股本。

(1)股票溢價發行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時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2010年國稅總局頒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再次明確,加強企業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管理,對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依據現行政策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股東要繳個稅嗎

(2)股票溢價發行之外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計征個人所得稅。

有限責任公司以吸收新股東時資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所有公司以非股票溢價發行收入,即以受贈資產、撥款轉入等其他來源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應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3、普通公司(非上市公司、非新三板掛牌公司及高新技術企業之外的其他企業)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計征個人所得稅。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盡管國家稅務總局就本問題制定了規范性文件,但其對外所做的咨詢答復與文件規定不完全一致。國家稅務總局曾于2010年11月30日在國家稅務總局官網上就“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和資本公積,個人股東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以國家稅務總局的名義回復意見如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333號)青島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將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余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注冊資本。因此,依據國稅發[1997]198號文件的精神,對屬于個人股東分得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關部門批準增資、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后代扣代繳。

稅收實踐中,由于國家稅務總局規范性文件內容的歧義性導致各地方稅務機關的執法困惑和執法混亂。大部分地方稅務機關會要求企業在股改時就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例如《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資本公積等轉增實收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蘇地稅函[2009]132號)規定:“海門市復寫紙廠在改制為海門市海天紙業有限公司期間,將多年積累的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及未分配利潤向投資者轉增實收資……根據稅法規定,對企業將上述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及未分配利潤向個人投資者轉增實收資本,應當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庇械牡胤蕉悇諜C關根據當地政府稅收優惠政策文件不要求自然人股東繳納稅款或者準予緩繳該稅款。

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股東要繳個稅嗎由會計學堂整理,就有關的問題,我們要提取其中的關鍵信息,然后找到對應的稅法知識以及稅務機關實際處理的有關事項,歡迎閱讀本文。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