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勞保用品繳納個稅嗎?

2019-06-16 17:26 來源:網友分享
3166
發放勞保用品繳納個稅嗎,因為稅法中沒有明確將勞保用品排除在個稅繳納的范圍外,但是地方稅務執行中由特殊的情況,本文的一些意見僅作參考,如果由不是很明確的內容,大家可以咨詢。

發放勞保用品繳納個稅嗎

企業按標準支付的夏季高溫津貼按福利費相關規定稅前扣除。除生產車間發放的勞務用品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外,其他部門發放的勞保用品和直接發放的勞保費不屬于個人所得稅前扣除范圍,應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明確:《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40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因此,夏季高溫津貼(職工防暑降溫費)屬于福利費的范圍。

發放勞保用品繳納個稅嗎

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是按當月計提的工資額計算嗎

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是按實際發放的工資額的進行計算的,申報個人所得稅是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發放勞保用品繳納個稅嗎的解釋供你參考,企業為員工購買勞保用品,這是實物,常見的由藥品、防護用品,這些時個稅稅前扣除的范圍內的,自然不計入當月工資,也不需要繳納個稅,但地方稅務的執行是比較靈活的。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