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過程中的廢渣收入繳納增值稅嗎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增值稅。如是一般納稅人,稅率應為您企業生產產品的適用稅率。
案例
棉紡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風箱花、落棉、斬刀花、粗紗頭、破料、地腳、濾塵等大約七種下腳料,這些下腳料一般提供棉紡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風箱花、落棉、斬刀花、粗紗頭、破料、地腳、濾塵等大約七種下腳料,這些下腳料一般提供給氣流紡紗廠、低檔次的棉紡企業作為原料。這些東西,我們在銷售時是按17%、或者13%計提銷售項稅?

答:對于風箱花、落棉、斬刀花、粗紗頭和破料、地腳、濾塵等廢品、下腳料,應區分是農產品的下腳料還是加工成產品后的廢品、下腳料。沒加工成產品前應屬于農產品的下腳料,加工成產品的廢品、下腳料屬于工業性的廢品、下腳料。
如:粗紗頭應是加工成紗的下腳料,應按17%計算交納增值稅。其他廢品、下腳料以次類推。
因此:
一、不屬于農產品的廢品、下腳料銷售收入按17%的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
二、屬于農產品的廢品、下腳料銷售收入按13%的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
銷售廢品、下腳料等取得的收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規定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應當依照條例繳納增值稅。
具體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廢舊物資增值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544號)文件(有效)規定:“各級稅務機關應加強產廢企業下腳(廢)料銷售的監督管理,產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下腳(廢)料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023號)文件(有效)《增值稅計算管理辦法》計稅依據規定:“其他業務收入。包括企業除產品銷售以外的應納增值稅其他銷售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如材料銷售收入;廢品、下腳料銷售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等等。”
根據以上規定,銷售廢品屬于“其他銷售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應按照其貨物適用稅率13%或17%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依照適用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
生產過程中的廢渣收入繳納增值稅嗎由會計學堂整理,增值稅的條例太多了,學員學習時要逐漸掌握,如果想要一個月就學習到位,怕是勞而無功事倍功半 ,本文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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