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建材的的企業能否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44號】規定,對企業生產原料中摻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燒煤鍋爐的爐底渣的建材產品,免征增值稅。其摻兌比例既可以以重量計算,也可以以體積計算。因此,對所生產的建材產品參兌上述廢渣比例不論是按照參兌重量計算還是體積計算,只要比例不少于30%,均可免征增值稅。
生產用材料用于企業工程項目能否抵扣增值稅?
企業工程項目不可抵扣!領用的材料如果抵扣了進項稅,應作相應的進項稅轉出,自產的材料視同銷售,要計提銷項稅。即使是2009年實施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對固定資產中的不動產、繳納消費稅的小轎車、摩托車、游艇等也不能抵扣進項稅的。
2009年要按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執行
一般納稅人允許抵扣的項目包括: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不允許抵扣的項目包括: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生產建材的的企業能否免征增值稅?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如何處理的,對于在30%以下的,都是可以免征增值稅的,具體的請看上文的政策內容,更多相關稅務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