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出售企業如何繳流轉稅和所得稅?
問題描述: 某企業的資產總額3000萬(資產中有汽車,房產),凈資產2000萬,現在整體出售給另一個企業,收回現金。請問出售企業如何繳納流轉稅和所得稅?這次轉讓的所得是否并入現在的利潤表中清算企業所得稅? 問題答復: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文件規定,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企業產權轉讓的主體是企業的產權人,交易的對象是企業的產權,是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一攬子轉讓,性質上屬于股權轉讓,而股權轉讓是不征流轉稅的。
(2)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五條所稱清算所得,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者交易價格減除資產凈值、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后的余額。投資方企業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剩余資產,其中相當于從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應當分得的部分,應當確認為股息所得;剩余資產減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額,超過或者低于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當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或者損失。

出售使用過的機器設備、房屋如何納稅?
企業整體產權轉讓,是指企業的所有者將企業的資產、債務及勞動力等進行作價轉讓的行為,實際上就是轉讓一個企業的全部產權。因此,只有企業的所有者或企業的主管部門才有轉讓權。這種情況的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對于這種轉讓行為,按照稅法規定不需要繳納流轉稅,但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規定,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征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應征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規定,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征收范圍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評估增值有關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77號)規定,納稅人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產權轉讓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只是出售使用過的機器設備、房屋,那么 出售機器設備繳納增值稅,出售房屋繳納營業稅。
整體出售企業如何繳流轉稅和所得稅?上文在關于轉讓全部股權中不征收增值稅里面有簡單的介紹,出售使用過的及其設備,房屋該怎么納稅,上文也簡單的進行了分析,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