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的涉稅處理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文件規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納稅人可以根據情況自行選擇計稅方式,是否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選擇一: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方式如下: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選擇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方式如下:
發放的獎金數與居民個人當月的工資薪金,采用累計預扣法進行計算個人所得稅。
例:小李在2019年3月取得公司的全年一次性獎金1萬元,3月工資8000元,專項扣除800元,專項附加扣除2500元(子女扣500元,住房貸款1000元,贍養老人1000元),假定1月和2月工資、扣除信息一樣。

采用累計預扣法計算。
工資的應納稅所得額=8000-5000-800-2500=-300
1月應納稅額=0
2月應納稅額=0
3月份的應納所得稅額=8000*3+10000-5000*3-800*3-2500*3=9100
3月應納稅額= 9100*0.03=273
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的涉稅處理的整理如上,這里的涉稅處理的一個重點就是個稅的計算,這就要考慮的如何計稅了,本文給出的意見,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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