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視同內銷飼料享受免稅嗎
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的化肥,視同內銷化肥按法定增值稅13%稅率計提銷項稅額,但不享受批發和零售化肥貨物免征增值稅的優惠。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2006]》(國稅發[2006]102號)第一條規定,出口企業出口的下列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視同內銷貨物計提銷項稅額或征收增值稅。
(二)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的貨物;
一般納稅人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計算銷項稅額公式:
銷項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法定增值稅稅率)×法定增值稅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規定,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貨物免征增值稅。

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貨物什么意思
物將不予辦理稅款抵扣或退稅,該票貨物的出口等同于國內銷售。
國家稅務局對出口視為內銷貨物的進項稅額抵扣的有關通知(國稅函〔2008〕2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貨物征稅時的進項稅額抵扣問題通知如下:
一、外貿企業購進貨物后,無論內銷還是出口,須將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手續。凡未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辦理認證手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予抵扣或退稅。
二、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凡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或雖已申報退(免)稅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有關憑證,以及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自規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內,由外貿企業根據應征稅貨物相應的未辦理過退稅或抵扣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填具進項發票明細表(包括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碼、號碼、開具日期、金額、稅額等),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貿企業出口視同內銷征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證明》(以下簡稱《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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