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歌曲賣給企業屬于什么應稅項目
歌曲創作屬于銷售無形資產,如果是個人,那所得是要繳納個稅得。那么是以那種形式來計稅得呢,這要看是是工資還是其他所得了。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個人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可以扣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稅率。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個人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屬于哪個稅目
著作權轉讓所得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條:稅法第2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創作歌曲賣給企業屬于什么應稅項目,歌曲創作一般都是個人,企業也有搞這個業務得,但畢竟是少數,就像作家不可能是一家公司的,一般都是個人,本文所述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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