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農民糧食是否可以用收據入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糧食收購發票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2]804號】的規定:凡從事糧食收購業務的企業,在與賣糧人進行糧款結算時,必須使用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糧食收購發票。不得以其他憑證代替糧食收購發票使用,或作為會計入賬憑證。因此,貴單位在收購農民糧食時不可以用收據入賬。

從農民手中購得糧食,并開具了收購發票,可以抵扣其進項稅額嗎?
到主管稅務機關購買農產品收購發票。 到農民手里收購農產品 給農民付款,并且開具收購發票 回公司按照收購金額的13%申報進項稅。
從農民 購買農產品沒有發票可以入賬嗎
不能,處理方法有兩種:一種是企業本身具有開具農產品發票的資格,可自己開具入賬;二是需要農產品出售人到稅務開具發票,提交給農產品收購企業,作入賬依據。
收購農民糧食是否可以用收據入賬的講解供您閱讀,農產品收購的出售方一般是農民,這需要找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收據是沒法入賬的,這是硬性規定。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