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條件才可作為納稅保證人
納稅保證必須得到稅務機關認可,否則,保證不成立。納稅保證人,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納稅擔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財務報表資產凈值超過需要擔保的稅額及滯納金2倍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所擁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未設置擔保的財產的價值超過需要擔保的稅額及滯納金的,為具有納稅擔保能力。

哪些人不能作為納稅保證人?
納稅保證人,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納 稅擔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財務報表資產 凈值超過需要擔保的稅額及滯納金2倍以 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所擁 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未設置擔保的財產 的價值超過需要擔保的稅額及滯納金的,為具有納稅擔保能力。 納稅保證人要擁有納稅擔保能力,這 是當然的。但是法律規定,一些單位就不能作為納稅保證人。
根據我國《納稅擔保 試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不得作為納稅保證人。企業法人的職能部 門不得為納稅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 提供納稅擔保。 此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 納稅保證人:(1) 有偷稅、抗稅、騙稅、逃避追繳 欠稅行為被稅務機關、司法機關追究過法 律責任未滿2年的;(2) 因有稅收違法行為正在被稅務機 關立案處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機關立 案偵查的;⑶納稅信譽等級被評為C級以下的;
(1) 在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的市 (地、州)沒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稅務登記 不在本市(地、州)的企業;
(2)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 能力的自然人;
(3) 與納稅人存在擔保關聯關系的;
(4) 有欠稅行為的。
符合什么條件才可作為納稅保證人的解答如上,納稅保證人的形成條件其實都是概念里的,在你了解這個概念的時候,就需要對其所具備的特定條件做一個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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