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貨物通過公益捐贈怎樣涉稅處理?

2019-07-20 20: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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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貨物通過公益捐贈怎樣涉稅處理,涉的稅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既然是討論涉稅處理,那么相關的稅務政策是不可避免的要討論到的,這些大家如果不記得,就可以好好讀讀下文。

外購貨物通過公益捐贈怎樣涉稅處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用于對外捐贈等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時,若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

根據以上規定,你公司用于對外捐贈的外購品用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售價50萬元作為視同銷售的收入價計算銷項稅額。計算會計利潤時,按購入價及相關稅費計入營業外支出為:50×(1+17%) 。

外購貨物通過公益捐贈怎樣涉稅處理

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標準

1、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

3、個人通過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準予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4、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5、向地震災區捐款和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稅前全額扣除。

6、把錢全捐了也可能交稅。如果不是屬于全額扣除的話,只能扣除30%,剩下的70%是要交稅的,也就是說,全捐了也要交稅,這是稅法規定的不合理之處吧,主要是防范避稅。

外購貨物通過公益捐贈怎樣涉稅處理供您參考,如果發現什么錯誤的點或是有拓展出來的其他問題,歡迎資訊本網答疑老師,有關稅務的任何問題,你都能找到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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