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遷補償費在所得稅方面如何處理?

2019-07-21 15:4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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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遷補償費在所得稅方面如何處理,在所得稅的處理上犯難的朋友可不少,有些就是比較馬虎,錯誤總是在最簡單的地方,有些是基礎太差,連政策內容都是含糊不清的。

撤遷補償費在所得稅方面如何處理

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規定的原則和精神,現將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明確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企業政策性搬遷和處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準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

二、對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一)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后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二)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

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并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四)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三、主管稅務機關應對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收入和原廠土地轉讓收入加強管理。重點審核有無政府搬遷文件或公告,有無搬遷協議和搬遷計劃,有無企業技術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是否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技術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和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等。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九年三月十二日

撤遷補償費在所得稅方面如何處理

撤遷補償費進入利潤的分錄

下面按你付出拆遷費來會計作分錄:

土地征用拆遷補償費能夠分清對象的,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賬戶。

土地征用拆遷補償費不能分清對象的,借:“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賬戶,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賬戶 ,待土地開發完工使用時,再按一定的分配有關房屋成本核算對象的“土地征用拆遷補償費”成本項目,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貸::“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賬戶。

下面按你收入拆遷費按照財企[2005]123號關于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根據下面會計作分錄:

一、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作為專項應付款核算。搬遷補償款存款利息,一并轉增專項應付款。

二、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損失或費用,區分以下財政部文件情況進行處理:

(一)因搬遷出售、報廢或毀損的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清理業務核算,其凈損失核銷專項應付款;

(二)機器設備因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等原因發生的費用,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三)企業因搬遷而滅失的、原已作為資產單獨入賬的土地使用權,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四)用于安置職工的費用支出,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撤遷補償費在所得稅方面如何處理,首先要了解的是處理依據,沒有這個,你就無從下手,這就是原則,有了原則,你才能安排處理流程,了解更多所得稅的資訊,就在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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