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就能轉嫁納稅義務嗎?

2019-08-26 13:3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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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就能轉嫁納稅義務嗎,轉嫁納稅義務的概念從字面上就能知曉七八分,有哪些情形呢,是否包含合同簽約,這就是本文需要分析的,以案例進行說明,希望幫到大家。

簽了合同就能轉嫁納稅義務嗎

稅務部門在對南京一建筑工程公司進行納稅評估時,發現該公司在2007年4月給某行政村施工建造了一條村水泥路,取得工程價款357650元,但未進行申報納稅。經詢問和調閱有關合同和賬簿得知,公司與某行政村在修路前簽訂了一份建造“村水泥路工程”合同,合同上規定水泥路工程價款為357650元,而該工程涉及到的有關營業稅等稅金由甲方(行政村)負責繳納。根據稅法規定,稅務人員責成該企業補繳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計11695.16元,加收滯納金2186.99元。

對于稅務部門的上述處理,公司財務人員很不理解,他們認為,這項工程所涉及的有關涉稅事項在合同中已寫得很清楚,營業稅等都由行政村繳納,跟他們無關,稅務部門應向行政村去追繳稅款。對此,稅務人員解釋說,納稅人是稅法規定直接承擔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營業稅暫行條例》中所規定的營業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根據稅收法律法規規定,該公司為建筑安裝營業稅的納稅人。《征管法實施細則》第3條規定,“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其簽訂的合同、協議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一律無效”,根據《合同法》第7條第1款“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合同”為無效經濟合同的規定,行政村與該公司簽訂的建筑工程合同中規定由行政村繳納營業稅違背了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此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因此,該水泥路工程應納的相關稅金應由建筑工程公司而不是行政村繳納。

稅務部門提醒,一項應稅勞務,由誰來納稅,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都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不以相關各方約定為準,即便是雙方簽了合同、協議也不能轉嫁納稅義務。

簽了合同就能轉嫁納稅義務嗎

稅收轉嫁和稅收歸宿之間存在什么關系

.稅負轉嫁的含義

稅負轉嫁是指納稅人在稅收分配過程中,將自己的稅收負擔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人的過程。稅收負擔在運動過程中,可能經過一次或數次轉嫁。

稅負轉嫁這一經濟過程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稅負轉嫁和價格的升降直接聯系。無論是向前轉給消費者,還是向后轉給供應者,稅負轉嫁都是通過價格的變化來完成的;而價格的升降又是由稅負轉嫁引起的。

(2)稅負轉嫁是各經濟主體之間稅負的再分配。它導致了經濟利益在經濟主體之間的重新洗牌,是納稅人與負稅人不一致的直接原因。

(3)稅負轉嫁是納稅人的主動行為。課稅侵蝕了納稅人的自身利益,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的目標,納稅人必然主動地、有意識地進行稅負轉嫁。

2\稅負歸宿的含義

稅負歸宿是指稅負經過轉嫁的最終落腳點。由于經濟交易往往經過多個環節,稅負轉嫁也完全有可能在這些環節多次發生,但無論稅負轉嫁的方式、過程和次數如何,它都必定要有一個不能再轉移的最終負擔者,也即稅負歸宿。稅負歸宿是一種理論抽象,如果分析具體經濟主體間的稅負轉嫁過程,它即負稅人。

稅負歸宿可以分為法定歸宿和經濟歸宿。法定歸宿是指根據稅法應該負有納稅義務的承擔者。經濟歸宿是指稅收負擔的最后承擔者。稅收法定歸宿和經濟歸宿實際就是納稅人和負稅人,兩者之間的差異說明的就是稅負轉嫁的程度。

簽了合同就能轉嫁納稅義務嗎由會計學堂發布,有些事情,如果不深入分析可能會從表面的情況做出判斷,這不一定站得住腳的,如本文問題,簽了合同不能轉嫁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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