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員工住房補貼如何稅前扣除
外籍人員的住房補貼應作為職工福利費核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應限額扣除,而不能據實全額扣除。
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規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職工住房補貼可否稅前扣除
1、企業為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應計入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因此,企業為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應計入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外籍員工住房補貼如何稅前扣除,個稅的哪些文件,有時候閱讀完了,還不知道哪些是要點,這是因為內容過多的緣故,可以這樣,先劃出重點,然后貫通全文學習,效果或許會好一些。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