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策補貼款,然后要轉給客戶如何做賬

2019-09-08 15: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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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了扶持一部分企事業單位會有政策補貼款,有的是財政撥款、有的是稅收返還,有的財政貼息等,那么收到政策補貼款然后要轉給客戶如何做賬?下面小編就這個問題作以下分析,希望各位能從中有所收獲.

收到政策補貼款,然后要轉給客戶如何做賬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我國目前主要政府補助:財政貼息、研究開發補貼、政策性補貼.

收到政策補貼款,然后要轉給客戶如何做賬

企業收到的政府補貼做賬,有以下兩種處理方法:

1、收到的政府補助用于企業以發生費用 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補助用于長期資產(如購買固定資產) 屬于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分攤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政府補貼款怎么做賬?

(1)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以后各期間分期確認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若政府補助在收到后用于補償以前期間的收到時直接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收到政策補貼款,然后要轉給客戶如何做賬

政府補貼申請指南

一、審批內容

本計劃針對互聯網服務業領域,行業領先、帶動作用明顯、發展空間較大、資源整合能力較強的企業,為提高綜合運營能力和平臺服務水平、創新技術手段和服務模式、優化服務功能、擴大服務規模而開展的項目建設,給予一定的貸款貼息資助.

重點支持領域:

(一)基礎服務領域:

互聯網接入服務、域名注冊服務(DNS)、設備托管服務(IDC)、網絡加速服務(CDN)等.

(二)應用服務領域:

1、各種網絡服務:網絡內容與娛樂、網絡教育、網絡旅游、網絡醫療、即時通訊、網絡搜索、網絡安全、大數據應用等;

2、電子商務服務:綜合交易平臺、專業服務平臺、移動電子商務平臺等(包括:具有自主品牌的制造業企業、商貿流通企業自建電子商務平臺);

3、內外貿在線供應鏈管理和服務平臺、生產性互聯網管理服務平臺(基于互聯網平臺對企業機器運行、研發、生產、銷售、交易、服務等環節提供一體化服務);

4、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第三方支付服務創新、移動電子商務金融科技服務創新示范等.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互聯網產業振興發展規劃》(深府[2009]237號)

(二)《深圳互聯網產業振興發展政策》(深府[2009]238號)

(三)《深圳市關于進一步促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119號)

三、審批數量及方式

資助數量:根據年度資金計劃和評審結果確定.

資助方式:貸款貼息.

四、審批條件

(一)申請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地在深圳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014年10月1日前成立;

2、須具有有效期內的ISP經營許可證或ICP經營(備案)許可證(服務器設置在境外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臺除外),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的企業須取得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

3、應用服務領域的企業須擁有正式獨立運營的網站;

4、服務器設置在境外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臺須在"眾信電子商務交易保障促進中心"進行備案;

5、企業守法經營、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無經濟糾紛以及進入司法、仲裁程序的案件,按要求報送電商統計數據,沒有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6、已明確項目建設資金籌措方案(自有資金+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其中項目單位自有資金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且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證明文件.

(二)資助標準:

每個項目的資助總額為企業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總額的70%,貸款利率按照實際發生的利率計算.年度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50%,單個企業累計貼息額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原則上對單個項目的貸款貼息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收到政策補貼款,然后要轉給客戶如何做賬一文會計學堂小編今天就講到這里,相信大家通過收到政策補貼款然后要轉給客戶如何做賬問題以及財政補貼申請指南的學習,已經對這部分知識有了具體的了解,如果還有疑問,可以到資訊欄目向答疑老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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