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的會計稅收實務
一、股東分紅——個人獨資企業納稅籌劃
張總是某集團的股東之一,年底分紅80萬,個人所得稅征收稅率為20%,該繳納個稅即80萬*20%=16萬。在萬州稅收低洼地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征收。
個人所得稅:80*2%=1.6萬
增值稅:80*3%=2.4萬
附加稅:80*0.36%=0.288萬
總稅負:1.6+2.4+0.288=4.288萬
節約:16萬-4.288萬=11.712萬

二、利潤轉移—個人獨資企業納稅籌劃
某設計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年收入為1000萬,費用支出在500萬,利潤為500萬,因為公司利潤不再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500萬*25%=125萬;個人所得稅(分紅)375萬*20%=75萬,合計200萬。
通過萬州稅收低洼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將原公司利潤的500萬元轉入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所得稅:500*2%=10萬
增值稅:500*3%=15萬
附加稅:500*0.36%=1.8萬
總稅負:10萬+15萬+1.8萬=26.8萬
節約:200萬-26.8萬=173.2萬
三、工資代發—個人獨資企業納稅籌劃
此籌劃適用于業績提成,獎金,傭金等結算,某公司高管,月收入5萬,年收入則60萬,個人所得稅:((5-0.5)*30%-0.4410)*12=10.908萬元,現在萬州開發區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
增值稅:60*3%=1.8萬
附加稅:60*0.36%=0.216萬
個人所得稅:60*2%=1.2萬
總稅額:1.8萬+0.216萬+1.2萬=3.216萬
節約:10.908萬-3.216萬=7.692萬元
個人獨資企業應怎樣繳稅
答:1.根據國務院《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發[2000]16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文件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只對其投資者的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你單位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為投資者。
2.根據你單位財務制度健全、賬目清晰,并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這一實際情況,你單位適合實行查賬征收方式。投資者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
個人獨資企業的會計稅收實務由會計學堂發布,你看就算是舉出一個例子,大家也只是看看而已,其中的邏輯規則看似可以通用,但不少人是照著學都有難度,要學習實務,小編建議學習專業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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