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業免于辦理清稅證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 (稅總發〔2018〕149號)文件規定:
一、實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一)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二)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辦理地稅清稅證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辦理地稅清稅證明所需材料:
1、《清稅申報表》3份。
2、單位納稅人應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原件及復印件。
3、非居民企業應提供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明。
二、辦理地稅清稅證明所需條件
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的納稅人注銷時,需先進行清稅申報,向稅務機關填報《清稅申報表》,稅務機關在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后,向納稅人出具《清稅證明》。
哪些企業免于辦理清稅證明的說明供您閱讀,清稅證明幾十個字,也需要花點精力辦理,這個東西雖然簡單,不學習時不可能知道的,上文的敘述大家可以好好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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