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設備安裝怎么交增值稅
【答案】
財稅「2016」36號:安裝服務,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以及其他各種設備、設施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被安裝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以及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
所以設備的安裝服務按安裝服務交增值稅。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銷售貨物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而提供安裝服務,則適用11%的增值稅稅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銷售外購設備并提供安裝,如何繳納增值稅
會計上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
(1)銷售設備適用增值稅率17%;
(2)安裝服務適用增值稅率11%,符合條件的安裝服務可以選擇簡易征收適用增值稅征收率3%.
依據:
國家稅務局2017年4月20日印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一條明確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
通用設備安裝怎么交增值稅的講解僅作參考,增值稅的稅率會有變動,這個大家要多家佐證,有些政策有一定的時效,也需要留意,思維要靈活,稅務信息要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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