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捐贈扣除限額怎么算?
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參考資料如下:
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二項所說的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哪些基金在計算應納稅額中抵扣?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第八條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在接受捐贈時,應按照行政管理級次分別使用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制的公益性捐贈票據,并加蓋本單位的印章。
2.新設立的基金會在申請獲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贈人可憑捐贈票據依法享受稅前扣除。部分經過批準的基金會,如農村義務教育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紅十字會等,個人向其捐贈的所得,按照規定可以在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個人所得稅捐贈扣除限額怎么算?總體上來說,對于個人所得稅的捐贈部分只要申報的金額不超過納稅人申報的金額30%的話都是在稅前扣除的。根據說法的規定,個人對于教育或其他公益有關的捐贈的按照國務院從應納所得稅中進行扣除。更多的關于個人所得稅的捐贈的資料都可以來會計學堂網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