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雇人是否為勞動關系?
《勞動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該規定表明,各類企業的勞動關系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關系都歸《勞動法》調整。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為“勞動法第二條中的“個體經濟組織”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因此,經過合法注冊,具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是合法的用工主體。
個體工商戶是合法的用人單位,招收的員工也是按照其安排從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規章制度約束,按勞取酬,符合勞動部規定的勞動關系成立條件,因此屬于勞動關系。


如何確認勞動關系?
勞動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部發(2005)12號)文件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同時具備以下三種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個體工商戶雇人是否為勞動關系?綜合以上所述,其實關于個體商戶在雇傭員工的勞動關系在正文中已經進行了介紹,相信大家都知道個體商戶作為合法的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要求招聘員工都是屬于合法的,形成了一定的勞動關系。更多關于個體商戶和員工的勞動關系的資料都在會計學堂網上,歡迎大家關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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